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盡管檢查過程中危急重癥的發生率很低,但是仍應引起醫護人員的重視,做好安全防范措施。應有具備執業醫師資質的醫師在場,檢查前需詳細了解病史,排除檢查的禁忌證,以避免或減少不良事件的發生。肺功能室的地點最好設在易于搶救受試者的地方,配備相關的監護設備、急救物品和吸氧裝置。檢查人員在操作過程中應對受試者進行嚴密的觀察,對可能發生的危險備有應急預案。
為提高支氣管激發試驗的安全性,在基線檢測后,建議先給予生理鹽水吸人,而激發劑刺激的強度則應從低開始,逐漸增加;當機體反應達到一定的強度(如肺功能指標FEV1較基礎值下降20%或以上)應及時終止支氣管激發試驗,而無需達到反應最大值;支氣管激發試驗過程中除觀察肺功能指標的改變外,還應密切觀察受試者的反應,如有無出現咳嗽、喘息、呼吸困難及其配合檢查的程度等;激發試驗陽性者應及時給予支氣管舒張劑(如B2受體激動劑)吸人,可以采用儲霧罐,保證受試者在呼吸困難時仍能吸入足量的藥物,以便快速舒張已收縮的支氣管,直至FEV1恢復至基礎值的90%以上方可讓其離開。若受試者出現哮喘急性發作,應及時按照哮喘急性發作救治方案進行處理。
文章內容摘自中華醫學會呼吸病學分會肺功能專業組編寫的《肺功能檢查指南》 中華結核和呼吸雜志2014年7月第37卷第8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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