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業資訊
年長兒童及老年人與成人的氣道反應性檢測方法相似。本指南主要適用于≥6歲且配合良好的兒童和成人,不適用于嬰兒、學齡前兒童和配合欠佳者。
(一)適應證
1.臨床疑診為哮喘:對臨床癥狀不典型但疑診為哮喘的患者,可以進行支氣管激發試驗檢查;一般不用于臨床已明確診斷的哮喘患者,尤其在急性加重期。不典型的哮喘癥狀主要包括:在吸入冷空氣、運動、呼吸道感染、暴露于工作場所或吸入變應原后可引起的喘息、呼吸困難、胸悶或咳嗽等癥狀。若支氣管激發試驗結果為陽性,表明氣道反應性增高,有助于臨床哮喘的診斷。
2.慢性咳嗽查因:引起慢性咳嗽的原因眾多,若支氣管激發試驗結果為陽性,表明受試者存在氣道高反應性,是臨床診斷咳嗽變異性哮喘的重要依據。
3.反復發作性胸悶、呼吸困難:引起反復發作性胸悶、呼吸困難癥狀的原因眾多,哮喘(包括胸悶變異性哮喘)是常見原因之一。支氣管激發試驗有助于臨床確診或排除哮喘。
4.對哮喘治療效果的評估:哮喘患者經長期治療后,癥狀和體征消失,肺通氣功能正常,且持續很長一段時間仍能維持穩定,此時可進行氣道反應性檢測,若支氣管激發試驗結果為陰性,或氣道高反應性程度減輕,可調整治療方案,減藥或停藥。
5.變應性鼻炎:變應性鼻炎與哮喘密切相關,常同時存在,或先后發生。部分變應性鼻炎患者存在氣道高反應性,可能發展為哮喘,通過支氣管激發試驗篩查出這部分患者,對于哮喘的預防和早期干預有重要的指導作用。
6.其他需要評價氣道反應性的疾病。
(二)禁忌證
1.絕對禁忌證:(1)曾有過致死性哮喘發作,或近3個月內曾有因哮喘發作需機械通氣治療者;(2)對吸入的激發劑有明確的超敏反應;(3)基礎肺通氣功能損害嚴重(FEV1占預計值%<60%,或成人<1 L);(4)不能解釋的蕁麻疹;(5)有其他不適宜用力通氣功能檢查的禁忌證,詳見肺功能檢查指南(第二部分):肺量計檢查。
2.相對禁忌證:(1)基礎肺功能呈中度以上損害(FEV1占預計值%<70%),但如嚴格觀察并做好充足的準備,則FEV1占預計值%>60%者仍可考慮行支氣管激發試驗;(2)肺通氣功能檢查已誘發氣道痙攣發生,在未吸人激發劑的狀態下FEV1已下降≥20%;(3)基礎肺功能檢查配合不佳,不符合質量控制要求;(4)近期呼吸道感染(<4周);(5)哮喘發作或急性加重期;(6)妊娠、哺乳期婦女;(7)正在使用膽堿酶抑制劑(治療重癥肌無力)的患者不宜行乙酰甲膽堿激發試驗,正在使用抗組織胺藥物的患者不宜行組織胺激發試驗。
文章內容摘自中華醫學會呼吸病學分會肺功能專業組編寫的《肺功能檢查指南》 中華結核和呼吸雜志2014年7月第37卷第8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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